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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木山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稿之二
〖发布日期:2009-10-1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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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村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

蔡木山乡党委副书记  王春城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不仅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它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发展的最新创新成果,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当前在全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即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乡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当中,确定了“保生态、调结构、增收入、维稳定、促和谐”这一主题,其中,我认为“维稳定,促和谐”这两句话密不可分。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关键,没有稳定的环境,就达不到和谐的目标,我们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应该充分认识到:稳定是科学发展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畅通群众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委政府形象的桥梁纽带,没有稳定,就不能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贯彻落实,就不能实现我乡的发展。只有把稳定放在工作全局中思考,放在发展稳定的大背景下谋划,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中推进,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现在,我就我乡维护稳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对策,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给与批评指正。

一、调处农村社会矛盾的背景  

近年来,我乡和全国的大形势一样,既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特别是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等,农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显现:一是减免农业税费及增加补贴,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增加了对土地的依赖性,也使土地纠纷日益增多。二是税费改革后取消“三提五统”,乡村两级遗留债务无法偿还引发一系列纠纷。三是林草林地及村组管理等方面的矛盾时有发生。上述矛盾和问题导致集体访和个人访频繁发生,甚至导致越级访、集体上访,个别信访还带有聚众闹事的性质,隐患突出,矛盾突出,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成为影响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如果不能积极有效地化解这些矛盾,就难以保持稳定,实现强乡富民、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推不开、躲不了、绕不过,如何正视问题、直面解决,成为我乡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我乡维稳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乡总面积1260平方公里,是多伦县面积最大乡镇之一,总人口15120人,辖11个行政村,76个村民小组。全乡重点企业有六家(大唐风电新能源公司、香港协鑫煤矿等),旅游景点两处。我乡有农有牧,而且距县城较近,人流物流汇集,各大企业在我乡的落地和大唐煤化工铁路、电路在我乡途经,征地引发的矛盾增多,因而构成了较为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针对全乡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新出现的矛盾纠纷,我乡始终坚持稳定是第一责任,把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只有社会稳定才能发展经济的工作思路。并且在2008年6月,在县政法委综治办的指导下,我乡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司法所、派出所,吸收土地站、林工站、民政所、农业农机服务站,成立了蔡木山乡综治工作中心。针对全乡存在的矛盾纠纷,我乡组织干部多次下乡开展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仅今年,我乡就集中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干部下乡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现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162起,这些矛盾除两起由县领导亲自包案解决外,其余矛盾均得到有力化解,目前处于稳定。我乡没有出现一起越级到外地上访的事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领导重视的结果,也是各位领导干部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随着改革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使得基层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群体性、突发性等特点。我乡存在的矛盾隐患依然非常严峻,各种矛盾仍然不容忽视,要求我们必须提高警惕,随时做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准备,一有苗头,立刻化解,达到从源头治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把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重点放在明确主体,落实责任上,改变过去主体不清,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情况发生。明确各村“两委”班子为处理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第一主体,乡包村工作组及职能单位为第二主体。要充分发挥好乡综治工作中心的职责,认真研究好农村矛盾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集中解决难度比较大的信访问题;要求各村对信访问题不能拖、不能等、不能推,主动承担责任,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乡村上下两级密切配合,村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或采取领访、陪访的方式,主动寻求解决的措施办法,确保农民反映的事情有人管,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越级访和无序上访。  

 (二)摸清底数,分类指导。摸清底数,有的放矢,是做好调处工作的重要前提。在大调研的基础上,以包村工作组和村组为单位,对可能引发上访的不稳定因素、矛盾隐患,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和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给与认真研究解决,使基层在处理信访问题上有章可循,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对不稳定因素,逐案登记建档,逐案制定化解方案,乡村两级实行包案责任制,一包到底,乡村组三级联控。尤其对重访户、缠访户、闹访户采取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定责任等“四定”措施,直到问题最终解决。坚持对农村矛盾和问题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应该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对应该解决但暂时无条件解决的,与上访人解释说明清楚,逐步解决;对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按法律规定解决;对不应该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与上访人说明解释清楚,不予解决;对不应该解决、不能解决,但上访人仍无理缠访、闹访、越级访的,依法打击。工作中注重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适合农村实际的实用办法,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把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作为调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制定完善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首问责任制、案件督查督办、责任倒查、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依托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坚持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调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责任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抓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目标化管理。三是强化联合互动机制。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上下级及地区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共同参与、联动联调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五是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加大重点疑难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加大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对调处工作不力、稳定问题解决不好的村级班子和个人给与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因案施策,妥善化解。针对农村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复杂性特点,坚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抓“五点”。一是抓起点。立足隐患排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动态,做好初访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抓热点。对易发生上访的敏感时期和敏感问题做好预防,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三是抓重点。把不安定因素较多、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作为重点,做到及时布控,超前防范,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四是抓难点。着力做好涉案时间长,涉及人多及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的处理。五是抓特点。针对不同性质和类型的农村矛盾纠纷,透过现象,抓住实质,创新方法,做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案施策。

 (五)加强宣传,依法治访。将强化教育和依法治访作为调处工作的两个轮子一起转。一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正确认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客观对待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树立大局观念,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加大《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知法懂法守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按照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二是综合整治非正常上访行为,加大依法治访的力度,对无视法律、制造混乱、破坏稳定,特别是不听劝阻、肆意阻碍交通、围堵党政机关、干扰重大活动及煽动、幕后组织集体访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严厉打击,用法律手段规范和维护社会秩序。  

    (六)固本强源,夯实基础。我乡农村社会矛盾虽然表现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多方面,但核心却是农民利益问题,归根到底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调整农牧业结构,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和转移农民力度,把农民的注意力和关注点转移到增收致富上来。二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政务公开,规范制度建设,定期公开群众关心的财务、村务等事项,随时公开重大事项,切实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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