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保证各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内不空岗、缺岗,特制定考勤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两个班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保证办理事项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的有效衔接。 二、窗口实行签到(退)考勤。每班签到(退)二次,分别于星期一上班时到星期日下班时。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或其他原因需要外出请假的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四、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主管领导妥善安排。 五、窗口工作人员凡是请假的,在返岗后都必须告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对请销假情况定期进行内部通报,并做为考核窗口及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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