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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木山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9-07-0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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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木山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发展和扩大开放,改善提升我乡软环境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创造一流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多伦县“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人民群众和投资者满意为目标,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服务质量为主要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乡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领导与改进服务相结合;坚持治理环境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坚持自身查摆问题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受理投诉与调解纠正问题相结合;坚持制度建设与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相结合;坚持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行政效能明显提高。职权法定,依法履行职责,权力运行机制顺畅;吃透国家政策,熟练掌握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做到科学、依法行政;简化规范办事程序,降低办事难度,限时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有效解决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民、便民”和“亲商、扶商”的氛围更加浓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公务人员的民本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明显提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生、冷、硬、横、拖、推”等现象明显减少。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措施落实到位,服务承诺严格兑现,为群众、基层、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政务行为更加文明规范。机关管理合理有序,制度更加健全,政务礼仪明显规范。

   (四)具体要求。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学习和深入基层,推动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结合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各村、各单位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腐力度,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入手,解决“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结合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各村、各单位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全力抓项目保投资促经济增长、全力抓“三农”保生态促协调发展、全力抓增收保民生促社会和谐;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乡村两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刹风整纪,形成认真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引导,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勤于学习,提高素质和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干事创业、执政为民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明、高效、便捷的服务,杜绝不勤不廉行为。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的发生。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权力点”、“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机会。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和解难题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检查企业周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纠风整治力度,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跟踪测评制和重大投资项目流失问责制,对公务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而影响软环境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务公开效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权力公开、运行透明的要求,重新规范制定办事流程图,并予以公开,规范、优化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明确办事事项的依据、条件、要求、程序、时限、收费(罚款)标准、责任、投诉举报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重点将行政决策过程、重大事项的办理结果向社会全面公开,提高公众参与度。建立乡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大厅等载体搭建综合平台,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将政务公开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有机结合,重大项目决策前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在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的同时,把市场化配置范围从自然资源向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拓展。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乡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开展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试点工作,规范服务行为,全力打造乡、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络。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公开集中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结时限和有关要求。入厅单位要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坚决查处和纠正“两头办理”等问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各项收费及时进入财政专户。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加大电子效能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

    (四)明确执法主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做到“三加强一提升”,即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注重提高法律素质;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提高队伍的思想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为软环境建设的服务水平。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全面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检查事项,明确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开。健全规范各类收费、检查、处罚行为制度,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促进依法、公开、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程序和规定,按照“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的要求,坚持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征管、政府统筹”的原则,从源头上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严控制各类检查,除法定的检查外,其它检查必须按计划履行报批手续。正确处理与企业、基层和群众的关系,增强公仆意识,围绕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五)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礼仪。完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 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内部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保障工作规范高效运行。规范政务礼仪,引导干部职工积极营造文明整洁、规范有序、融洽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公务活动中做到热情周到,言行举止文明,衣着形象得体大方,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机关政务形象。

    三、工作步骤

    “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公务人员和广大群众对软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解“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公务人员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围绕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多伦形象”的意识,组织开展“优化软环境、我该做什么”、“争创发展新优势、树立干部新形象”等系列学习讨论活动,为“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提供思想和舆论保障。

    (二)公示上报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依法行政、程序正当、职责法定的要求,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行使的权力重新梳理界定,明确权力界限。要求各单位完善和规范单位职责和岗位职责及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办理条件,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制度专卷,实现靠制度管人管事,必要的必须上墙。各单位将规范后的单位职责、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办理条件等上报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并通过政务网、政务公开栏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查摆问题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各单位要围绕“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内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座谈会、业务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互相评议、征求意见;对外征求人大代表、有关领导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确定整改方向,制订专项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要畅通民意渠道,设立意见箱,倾听对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重舆论监督,发挥媒体在整个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四)整改提升、督查考评阶段(5月16日至11月15日)

    1、加大整改力度。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特别要建立整改信息反馈制度,开展定期问卷调查,继续深入查找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能着手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加大责任追究和曝光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针对各单位查摆出的问题和整改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纠正。

    2、加大督查力度。成立乡领导监督检查“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督查办公室,对“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抽查力度。督查办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抓重点带整体,抓难点促提高,抓解决问题促服务,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二是加大巡查和走访力度。督察组将带着问题到各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协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在走访过程中征求企业对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企业和投资者对行政职能单位、执法单位进行集中评议。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乡纪委和办公室要针对软环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活动始终。四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活动监督的积极性。聘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建言献策。开辟和畅通各种举报投诉渠道,为督促整改和查办案件提供依据。

    3、加大考核力度。通过多种办法,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将“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范围。一是开展社会测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各界群众,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有关单位“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评价。二是开展组织考评。由乡领导带队,对各单位“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开展舆论监评。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接收舆论监督,并公布整改情况。四是开展民主评议。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要求和程序,对有关单位进行评议。五是加强日常监控。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月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上报。

    (五)总结公布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0日)

    全面总结“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公布整改结果,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6日至20日集中报县“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负总责。要按照全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检查指导,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注重总结经验,纠正问题,坚决防止走过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电子网络、信息简报等资源,广泛宣传“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舆论声势;及时上报全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推广“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抓好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全乡公务人员真正转变观念,为全面推进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建立机构,明确职责,扎实推进。为确保我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顺利实施,乡党委、政府成立全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宣传)、督查考核两个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附后。

 

 

                                                     中共蔡木山乡党委

                                                     蔡木山乡人民政府

                                                     00九年四月五日

 

附:

蔡木山乡“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长:游卫华(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军(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李宝山(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员:王春城(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郝艳文(政府副乡长)

        郭宝峰(政府副乡长)

        王宝祥(人武部部长)

        赵清晨(乡人大副主席)

        韩秀明(党政综合办主任)

        李笑河(党委、人大秘书)

        王德全(组织委员)

        张志新(宣传委员)

        王伟丽(纪检委员)

        郝琳琳(团委书记,妇联主席)

        史新东(民政助理)

          贵(经济发展办主任)

        杜志军(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延斌(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

          喜(文化广电服务中心主任)

        田国龙(计生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韩双月(乡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宣传)、督查考核两个办公室

 综合(宣传)办公室设在乡党政综合办,主任:赵清晨(兼),工作室人员:韩秀明、孙昆鹏、郝琳琳、王德全、张志新、石砚书、杨国栋。工作职责:负责整个活动的综合协调、文件制发、信息编发、专项工作会议筹备等工作,以及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监督等工作。

 督查考核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主任:王春城(兼)。成员:李笑河、王伟丽。工作职责:负责整个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对影响软环境建设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实施对整个活动的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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